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备案
事项名称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备案 |
设定依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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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
办理材料 |
(一)企业营业执照和章程;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金信用证明; (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
办理机构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办理地点 | 城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高陵区鹿苑街办昭慧路奥韵华府二楼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29-86912010 (城区) |
办理流程 |
电话受理→上门送达(零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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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无 |
在线系统 | 无 |
常见问题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