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
事项名称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的审批 | |
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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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 2、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3、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 4、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 5、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 6、有活动所在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7、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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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申请书;
2、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功法名称;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 3、举办者合法的身份证明; 4、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5、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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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
办理地点 | 城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高陵区鹿苑街办昭慧路奥韵华府二楼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29-86912010 (城区) | |
办理流程 | 电话受理→上门送达(零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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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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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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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系统 | 无 | |
常见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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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