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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12-27 08:51   来源: 汉中纪检监察   作者:   摄影:  字体: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区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五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法镇梓橦村原支书曹来忠骗取财政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时任梓橦村主任曹来忠,通过伪造资料,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残疾人就业企业(基地)项目”,骗取财政补助资金27万元据为己有。曹来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二、小南海镇小坝村支书吴朝文违规为其子办理低保问题。吴朝文在落实低保政策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规定,使其子享受了2010年至2013年低保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吴朝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法镇水磨村在落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水磨村对贫困户在移民安置点购房享受国家移民安置政策把关审核不严,工作不实不细,致使该村2户村民以贫困户名义购买了移民安置点房屋,并享受了国家相关补助。村支书何兴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胡家营镇建丰村委委员、文书李玉海工作失职漏报低保对象问题。2017年6月,建丰村在评定年度低保户过程中,李玉海工作不细致,造成被评定的一户低保户对象漏报,该户多次上访,在干群中造成不良影响。李玉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被通报的典型案例,有的基层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的利用手中权力骗取截留资金等问题,影响较坏,群众反响强烈。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和遵规守纪的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全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用务实精细工作作风确保扶贫政策落实不走样、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严肃整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干部作风不扎实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