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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位置: 政民互动 > 领导信箱
    姓名: 张**
    来信时间: 2017-10-24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有关孩子转学问题咨询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我们买房在北岸生活小区,户口在陕西渭南,孩子目前在经开区南党小学就读,明年想把孩子转到北岸生活小区附近小学就读,想咨询下如何给孩子办理转学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回复时间: 2017-10-27
    办理部门: 区教育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情况:

    您好!您在高陵门户网反映“孩子转学”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14〕2号)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

    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并开具转学证明,由学生监护人携带转学证明、学籍档案和家庭户口迁移、家长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入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转入学生。转出、转入学生均需由所在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备案。转入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若您还有疑问,可咨询高陵区泾渭中心校,联系电话:029-8603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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